问题 | 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都是什么人 |
释义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1.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编制。由本人签字。 2.审核: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3.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5、施工技术方案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由报审表和审核表组成。一般性施工方案报审表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职业章和公司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附审查意见并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附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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