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不退会怎么样? |
释义 | 得利人不退还不当得利的,受损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一、公司多发了工资不退回违法吗? 公司多发了工资不退回违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特征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二、捡到大额现金不上交算是什么行为 拾取他人遗失的钱物,没有上交属于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在拾取他人遗失财物后需要及时交于公安机关。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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