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拒绝达军事命令。但拒传军令罪的行为人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传达,而违抗作战命令罪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执行。 2、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军职人员,而违抗作战令罪的主体,是接受命令的下级部属人员。 一、战时逃避征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战时逃避征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犯罪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此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