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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延缓期限?
释义
    延缓期限
    延缓期限又称停止期限、生效期或始期。当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期限到来而发生时,这种期限为延缓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情况下,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其效力还处于暂时的停止状态,一旦期限届至,民事法律行为随之生效,当事人即可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合同到期可以确认无效吗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终止,合同就无效了。但是租赁合同有效期过了后,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适用租赁物,出租人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二、法律解释中居间合同有效期怎么约定
    居间合同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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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