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西安 公积金 基数计算方式是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 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西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 最低工资 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做为缴存基数。关于西安公积金基数计算方式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西安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西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做为缴存基数。 二、西安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条件 1、年度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应在汇缴每年度7月公积金之前,为缴存基数发生变动的职工办理年度核定手续。 2、个别核定。由外单位转入的职工,缴存基数发生变动的,单位应在其汇缴月度内先办理职工账户启封、再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3、缴存基数未发生变更的“正常”状态职工账户、“封存”状态的职工账户不能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三、西安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四、西安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和当前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有关系的,职工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基数越高自然缴费金额也就是越多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八条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具体比例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 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