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时怎么分 |
释义 |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的情形,在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对于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2、对于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的,其夫妻双方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3、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方的,或者一方出资,但是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的,其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相应的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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