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市企业简易注销 |
释义 | 一、中山市关于企业简易注销情况按照规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天。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工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或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进行检索检查,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温馨提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简易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投资人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4.注销公告(原件1份) 三、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 (一)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二)发布注销公告; (三)异议提出程序; (四)核准注销; (五)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四、企业简易注销实施进展2015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试点。目前,试点正在逐步扩大范围,只要各地试点方案符合相关文件原则并报工商总局备案,就可以直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以上海为例,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其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登记机关会在受理次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10天,并提供3份材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20天左右就能完成注销,时间节省了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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