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做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工伤认定过不了,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再次申请。如果事实明确,有关部门一定会批准。如果工伤事故未超过30天,则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证明申请。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发生工伤,单位不向劳动局申报,是否违法 不违法。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申报怎么办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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