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有继承公积金的权利吗 |
释义 | 儿女有继承住房公积金中属于死者遗产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部分属于死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死者部分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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