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是什么 1、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下: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3)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还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3、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不让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