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庭醉驾最后陈述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精神折磨,我十分内疚,悔不当初,我想当庭向他们真诚的道歉(向受害人及家属鞠躬道歉),经过法庭对我的审判,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也请求法庭考量到我的实际情况,酌情轻判,给我一个早日重新做人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为家庭和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好努力,争取回报社会,赎我今日之罪。 一、我国对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