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保补缴的步骤: (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 (2)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 (3)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