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 |
释义 | 逮捕令下来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逮捕证下来后检察院有权利取保候审,但现实中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撤销或者变更的可能性很小,要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进行争取,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争取。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下达逮捕令后家属一般不可以见人,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家属没有经过批准不能会见,只可以辩护律师本人会见,律师不可以在会见时带上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进行探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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