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质押借款是什么意思 1、质押借款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质押后,你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2、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借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借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最简单的讲:抵押贷款是指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而质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借款银行占有,并以此作为贷款担保的贷款形式。 可以抵押的除了不动产,还有其他记名物权,即“准不动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可以质押的除了动产,还有债券、股票提单等有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