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税滞纳金可以免除。 如果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只能在三年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能追加滞纳金。 具体操作步骤是: 1. 填写税务机关减免申请表,明确申请事项; 2. 准备减免申请资料,并在表上标明或附加于表后; 3. 将完成申请材料递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对申请减免事项进行审核; 4. 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出具减免审批文书,通知申请人减免所得税; 5. 申请人收到减免审批文件后,按审批文件确定的减免程序缴纳税款或报送有关纳税凭证。 综上所述,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