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证可以注销吗? |
释义 | 可向当地残联提交申请。撤销分为两种情况: 1、变更 需更正的内容,如因填写失误的,经核对残疾人申请表后给予更正。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动,需经重新评定。 2、注销 经康复已脱残或残疾人死亡的,其本人或亲属或代理申办的单位、社区(村)委会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残联报告,由乡镇、街道残联向县(市、区)残联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残疾人证》。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已脱残、死亡的残疾人应及时收回《残疾人证》,交县(市、区)残联登记注销,并报设区市残联备案。 一、残疾证没到期需要更换吗?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换证所需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需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证明其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二、残疾证怎么办理 残疾证办理流程: 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 2、街镇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 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街镇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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