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编制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退工作,确保编制规模与机构职责相适应。具体来说,山东省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退工作:一是对于协议制、聘用制、退休人员返聘等形式的编外人员,将全部清退。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保留;二是对于不符合编制管理规定的编外人员,将及时清理。对于存在未报到、长期无故缺勤、未参加工作、超过规定离职期限等情况的编外人员,将按照规定予以清理;三是对于编制空缺的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补充人员。不得因为有编外人员存在而影响填补编制缺口。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清退工作将从2021年底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清退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要切实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他们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