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 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起征点 (免征额)仍是5000元,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还只是舆论上大概率推测,有分析认为, 个人所得税 调整方案已经确定,应该会在2016年下半年部分实施,或许起征点会有预期提高 法律客观: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