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专票丢失怎么处理 1、专票丢失处理: (1)开票人若是不小心丢失了已开专票的抵扣联,并且这个抵扣联事先已认证的,开票人可以备份专票抵扣联的复印件留存;若丢失前还没有认证的,可使用专票联进行验证,专票联复印件备份一份; (2)经营者假如遗失了已出示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可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做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2、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遗失已办理的普票联,使用税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税票遗失的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建报刊杂志上发布遗失登报并向主管的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公示废除的证明材料。受票方若是用存根联进帐做为抵税凭证的,一定要得到开税票方标出的证明字样,并且加盖公司章,与税票遗失登报公示的资料一并做为原始凭证。经营者遗失普票所有抵扣联的,按遗失空白的普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