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约定了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关风险信息,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如果被拒赔方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不合理,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照约定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应当在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 总之,被拒赔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包括申请仲裁或诉讼。但在申请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所有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以免引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