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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犯罪可以数罪并罚?
释义
    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
    (4)被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或发现漏罪的。
    二、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
    (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4)折衷原则: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
    哪些犯罪行为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
    1.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
    4.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5.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6.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等。
    数罪并罚有哪些犯罪行为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数罪并罚。5.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8.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以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和相应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9.根据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罪的,数罪并罚。10.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而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的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重罪处罚。
    比如,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什么是从一重罪处罚
    从一重罪处罚是指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判决(定罪和量刑),而不以数罪并罚。中国刑法总则未明文规定这一处罚原则,但分析一些法律条文可以得出该原则。
    例如,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注意最后一句:“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是对盗窃罪的规定。所以,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并不是按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而是按盗窃罪处罚。
    从哪些方面判断犯罪中止
    从以下这些方面判断犯罪中止: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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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