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不需要办理挂失,因此也就不涉及到丢失身份证的本人需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办理挂失的问题。身份证丢失后可即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