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条是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既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也可能因经营不善等多方面原因而产生亏损。因此,对于合伙人来说,利润及亏损将如何分配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协商决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平均分配、分担四种分配方式来确定,并且是在前一原则无法确定时,才适用后一原则。 此外,因为合伙企业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所以,每一个合伙人都有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也有亏损分担的义务。在制定合伙协议或合伙人协商时,为了防止有失公平,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也是合伙企业基本性质的体现。 二、什么是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合伙的利润分配:指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在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所获利润,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合伙的亏损分担: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出现负差额即发生亏损时,就这种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别承担。 三、什么是 合伙合同 合伙 合同 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法律客观: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