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吗 |
释义 |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 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基本精神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 3、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 4、改革开放的精神; 5、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保证宪法的实施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全国人民、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都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我们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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