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作医疗二次报销指的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二次报销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进行的,所以首先应当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比如说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排除的情形。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