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探视是否应该更加人性化和温馨化?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家庭探视具体的标准。但是,相关法律规定了监狱管理机关应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家庭探视的权利。同时,监狱管理机关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定,以保证家庭探视的安全和顺畅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有权会见亲属、律师和授权代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六条规定,监狱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狱内管理情况,制定家庭探视和会见律师的具体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狱应当保障罪犯的会见权,并且应当通过合理的安排,保障罪犯与家属、律师或者其他授权代表的会见权。 4.《监狱局公告》(狱政〔1994〕7号)第八条规定,家属探视罪犯,应当由监狱管理机关尽可能办理好相关手续,为狱内罪犯和外界之间的联系搭建桥梁。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监狱管理机关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安全的家庭探视管理规定,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探视应该更加人性化和温馨化,以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心理疏导和家庭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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