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爱赠与的东西不一定能要回来,要视情况而定: 1、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赠与小礼物,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索回的; 2、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可以索回的。 在和对方恋爱期间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那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的,对方无法定理由,也不能随意要回赠与物品。 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