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将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和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这意味着这三种罕见病患者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医药负担将大大减轻。 四川生长激素报销条件: 1、之前没有打过生长激素,或者是刚刚开始打,检查报告在3个月内。 2、GH药物激发实验低于5,属于生长激素缺乏,而非部分缺乏。 3、骨龄落后2年,身高低于-2SD。这个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矮小了。 以上就是关于生长激素四川报销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