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鸦片,以罂粟为原料制成的毒品,有镇痛、麻醉作用,易成瘾。 2.吗啡,由鸦片提纯而成的白色粉末,注射吗啡所产生的毒性比吸食鸦片强10—20倍,长期使用吗啡使人注意力、记忆力衰退,容易引起精神失常。 3.海洛因,用吗啡加化学物质提炼成的一种白色粉状物,俗称“白粉”。 4.可卡因,又名古柯碱,是以古柯树叶为原料,经提炼制成的白色结晶粉末状烈性毒品,有高度毒性,极易上瘾。 5.大麻,一年生草本植物,有毒性,长期服用会出现精神依赖性,作为毒品的大麻主要有大麻草、大麻脂、大麻油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