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划道路红线就是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道路红线的划定是与城市规模、道路性质、两侧用地、交通流量等等有关的。在大城市级别以上的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以大于80米为宜,主干道道路红线以大于60米为宜,次干路以大于40米为宜。同时道路具体红线确定时,主干道要考虑道路是交通性还是生活性、过境性还是区域性、是否为景观性道路、流量对道路机动车道数的要求、两侧用地对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的要求等。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三十九条 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二)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三)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四)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