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信用卡持卡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就终止。如果持卡人有遗产用他的遗产来偿还,如果没有则债务自然消亡不用偿还。1、持卡人有遗产继承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用他的财产来偿还,持卡人有个人遗产,需要先将欠款债务偿还清之后,剩余的遗产才能进行分配。2、持卡人无遗产夫妻之间的债务具有连带关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3、持卡人既无遗产继承也无配偶的情况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亲属也无偿还能力,其生前所消费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或者银行自行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不应由持卡人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