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约定,若川崎病确诊并已造成永久性严重后遗症,应该属于重疾险的赔付范畴。但若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则需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来解决。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一百零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 2.《保险法》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根据保险法律、法规、保险条款以及约定的基本原则而确定。 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3.《保险合同法》 第十七条 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对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财产状况、风险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告知的,不得以未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综合以上法律依据,若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未对川崎病重疾进行明确告知,却拒绝赔付,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对自身的责任有所反思,进行必要的合同修订和理赔流程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