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项税抵扣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
释义 | 进项税抵扣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发票合规条件: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必须由合规的销售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需要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等; 2、业务关联条件: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必须与企业经营业务有直接的关联。即进项发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必须用于经营活动中,而非个人消费; 3、税法规定条件: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会有进一步的条件限制,如特定行业的限制、特定金额的限制等。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应的税法规定,以确保符合抵扣条件。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综上所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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