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保险人未就责任免除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责任免除条款不产生效力; 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是无效,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条款无效; 3、人身保险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4、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无效; 5、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超出了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 6、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合同无效,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再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