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氨制冷属于高危行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液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当浓度大于17%时可爆,一般毒性危险大于爆燃危险。涉氨制冷企业应按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管理,防止液氨的跑冒滴漏、特种作业人员(制冷工)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1、跑冒滴漏:主要发生在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接口处,要保证不超工艺压力,安全附件勤保养维护;2、制冷工培训不到位: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出现失误造成超压形成泄露或物理爆炸;3、演练不到位:逃生能力不足,应急物资不足(防毒面具、空呼器)及使用不熟练,导致不能及时逃离液氨泄露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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