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形资产折旧年限 |
释义 |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3)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4)电子设备,为3年。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无形资产摊销的介绍 无形资产摊销是对无形资产原价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的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时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的借方,无需另设摊销科目,无形资产原价减去无形资产的余额即为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数额。 无形资产摊销的含义 无形资产摊销是企业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对于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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