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可以作为证人吗 |
释义 | 亲戚是可以做证人的,但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不能孤立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有其他相应的证据来补充。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要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近亲属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我过后在证人制度中实行的是强制佐证主义,法律规定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件的公民的义务,不如实提供证据被视为妨碍司法机关办案的行为,甚至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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