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的流程具体如下: 1、预先核准名称; 2、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3、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 4、消防电检; 5、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6、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办理餐饮许可证所需要的证件有: 1、工商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负责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人员健康证、水质检验合格证明、经营场所布局图等。建议先电话问一下相关部门,带齐材料再去办理。 综上所述,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首先到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然后拿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