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 非答宽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散举谨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冲基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