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损害身体健康 |
释义 | 属于非法行医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形有: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医疗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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