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是违反了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关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等情形。 2、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即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归于损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纠结三人以上毁坏公私财物的,就构成刑事犯罪,应由依法对其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