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