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接地气工作法。 二共建共享工作法。三、三抓四比工作法。 四、支点工作法。 五、学用相促工作法 。六、一线激励工作法 。七、助力工作法 。八、五对接工作法 。九、铸魂工作法 。十、五服务工作法 。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