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你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知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公司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合同中没有写住房公积金公司还会提供吗 公积金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员工和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公积金问题,要咨询公司人事部,如果面试时,公司明确说明缴纳公积金的,但实际没有办理公积金的,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如果公司口头承诺给劳动者缴纳公积金,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上面没有写劳动者也应该要及时提出来。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也应当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员工发现工作单位没按规定缴存,可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查出情况属实,可监督单位进行补缴。但如果单位只是没有给个别员工按规定缴存,就需要该员工提供详细的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实名举报。 三、公司拖欠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积金从缴存、提取、保值、增值、监督、处罚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能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欠交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职工完全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径进行解决,而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应当作为行政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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