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挪用公款的表现形式有: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将公款用于个人营利,并金额较大;将公款用于其他非法活动或非营利活动,并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的具体表现有: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从事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挪用公款用于个人除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外的其他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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