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伤残鉴定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是委托法院进行鉴定。 1、受害人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的意见,如双方都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进行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一、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有哪些程序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关于鉴定收费,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有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直接起诉,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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