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保险的规定
释义
    一、工伤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企管处、安全处、环保处、保卫处、公司办公室及其它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医院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安全处与企管处具体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协调处理、费用报销、争议处理等事宜。
    二、工伤处理程序
    (一)工伤申报
    1、员工在厂内发生工伤,经本单位安全员核实准确后,立即上报安全处和企管处,经安全处登记确认并送往县医院治疗。安全处负责向区工伤保险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单位安全员负责申报工伤的相关材料并报企管处备案。
    2、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或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员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处和企管处,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本单位负责出具当月考勤表,由所在单位安全员组织申报相关材料交安全处并报企管处备案。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认定工伤的,由安全处负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组织申报工伤相关材料,报企管处。
    4、由企管处负责组织好所有申报材料,报请丰南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
    1、厂内工伤或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7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工伤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厂内工亡申请工亡认定,需在1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亡事故报告表,工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医学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申请人与工亡员工的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3、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15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交-警现场调查证明,本人当月考勤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需交-警大队另出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