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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房安置协议书个人可以保留一份吗
释义
    一、楼房安置协议书个人可以保留一份吗
    (1)拆迁户经常都是以口头的方式与拆迁方达成一致,随后便放松了警惕,这样的口头承诺在很难留有证据证明,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除非已经与拆迁方达成了书面协议,否则不要提前行动,以免自己吃亏。
    (2)签订协议之后,再想反悔就要付出较重的代价,因此拆迁书面合同一定要自己保留一份,这不仅是保护自己权利的依据,还可以约束对方不轻易更改合同,因此在签合同时,不要随意签署,要多留个心眼。
    (3)签署完拆迁协议并不意味这万事大吉,拆迁户会收到一个房屋拆除条,签署后拆迁人才能进行拆迁工作。这时,如果拆迁人没有履行合同,拆迁户绝对不要签署拆迁条,否则在拆迁人拖着不履行拆迁协议,对拆迁户更不利。
    二、房屋拆迁协议儿媳可以代签吗
    (一)我们知道,不管以什么名义拆迁,拆迁补偿的对象都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要想拿到补偿和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实践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或者加快拆迁进度,可能会拿着协议书让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此时如果代签者没有被授权,并且协议中补偿也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最终认定合同无效,从而再去争取合理补偿。
    1、集体土地上:按照规定,有权批准征收土地的,只能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可知,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国土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实践中,有些地方可能是村委会拿着一纸协议书找被征收人签字,这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村委会是否有被委托,需要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才可与其签订补偿协议。
    2、国有土地上:根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知,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都可以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但须注意和被委托的单位签订协议时需让其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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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