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之间投资不占股份,是否合法 |
释义 | 股东不出资但占有股份是合法的,常见的是股权持有和干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获得的股权,股东是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干股并非真正的股份,多见于民间和私营企业。股权持有是指投资者通过他人代表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不出资占有股份是合法的。股东不出资但占有股份是合法的,最常见的是股权持有和干股。干股一般是指未实际出资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与的结果,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所以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尤其是私营企业。股权持有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与别人约定以别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拓展延伸 公司间非股权投资的法律合规性分析 公司间非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涉及股权交易的投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投资行为的合规性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首先,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公司间的非股权投资是合法的,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其次,合规性还需要考虑投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目的和利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定。此外,还需注意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因此,对于公司间非股权投资的合规性,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协议等多个方面的规定,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 结语 合法的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如股权持有和干股,常见于私营企业。干股是无偿赠与的股权,不代表真正的股份。股权持有是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投资方式。公司间非股权投资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需遵守公司法、章程和协议,并符合经营目的和利益,不违反相关法律。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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