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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的主要区别是
释义
    虚开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具体如下:
    1、前者是普通发票;后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逃税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
    2、后者是逃税行为。如果利用虚开普通发票的手段逃税的,可以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处罚较重的罪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体,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触犯的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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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22:09